关于补充推荐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1-08-27 点击数:

各有关单位、教师:

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补充推荐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的通知》(教外函[2021]534号),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补充招募工作已经启动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 一、岗位需求

   具体要求请登录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服务平台www.clecteacher.chinese.cn 查询。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(满20个月)。

  二、申请条件

  1.遵纪守法,为人师表,有团队合作精神。

  2.年龄一般在55周岁(含)以下,身心健康。俄、法、德、西、葡、阿等非英语语种专业背景德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周岁(含)。

  3.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具有汉语国际教育、中文、外语、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,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。

  4.具有2学年及以上教龄国内大、中、小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的教师或有2学年及以上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经历。

  5.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(含)以上水平,能熟练使用外语。

  6.部分岗位须符合岗位具体要求。

  三、推荐程序

  (一)提交材料

  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,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。申请人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注册。填写后,下载打印纸质《申请表》,并连同单位出具的推荐信一起由主管校长签字盖校章,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。现在岗或往届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申报,可与所申请岗位的中方合作院校联系,由中方合作院校负责推荐。

  (二)单位审核

  申请表等材料由国内工作单位审核,由主管校长签署意见加盖公章,并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寄送至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。

  四、选拔考试

  推荐人必须参加语合中心统一组织等选拔考试。考试为面试,主要考察专业知识、教学技能、跨文化能力、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。时间暂定10月中旬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
  五、录取培训

 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,确定培训和录取人员。

  六、派出待遇

  教师待遇根据《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》(财教〔2011〕)194号文件执行。

七、截止日期

请于2021年9月8日前将纸质报名材料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,逾期不受理。

联系人及电话:臧金灿  13526840693

蒋凤丽  13683833630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1年8月27日

国际交流与合作处  地址: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北路6号
电话:0371-86179263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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