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报送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(境)计划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8-12-03 点击数:

各学院、校属各单位:

根据《河南省因公出国(境)报批办法》规定,因公出国需要提前向中共河南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计划报批、报备,经审核未纳入年度计划的,省政府不再受理其当年度因公临时出国(境)申请。按照《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因公临时出国(境)审批与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申报工作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各学院、校属各单位党总支要切实履行党管外事的主体责任,根据出访任务的重要性和时效性合理安排团组和人员,坚持“因事定人、人事相符”的原则和“限量管理”规定,坚持“量化管理、硬化审批、优化服务、强化问效”的原则安排因公出国。

因公临时出国(境)安排应更好地为学校对外合作和专业学术交流服务。各学院、校属各单位制定因公临时出国(境)计划,要牢把“四风”红线,严禁安排一般性“考察”团组,杜绝无关人员搭车出国、照顾性出国现象发生。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合作,单位与个人的出国批次数、团组人数、在外停留天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。

二、报送范围

因公(包括团组和个人)赴国(境)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、培训、研修、学术交流、访问等时间在一个月以下的,凡使用事业单位经费(含科研经费)的均纳入因公临时出国(境)管理。

三、 报送要求

1. 各单位要认真填写《2019年度因公出国任务计划表》(详见附件)。该计划表将作为校内审批的主要依据,请完整、准确填写。

2. 如使用科研经费请提交科研项目计划书复印件。

3. 其他支撑材料。

学校将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,经学校党委审定后,按规定的指标数量报省外办。

三、报送时间

各单位请于20181215日前,将《2019年度因公临时出国(境)计划申报表》、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,电子版发送至gjjl@hnuahe.edu.cn,逾期不再受理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联 系 人:国际交流合作处   王胜果

   话:0371-86179263      

   址:图书馆 601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国际交流合作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81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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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0371-86179263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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