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校属各单位:
根据《河南省因公出国(境)报批办法》规定,因公出国(境)需提前向中共河南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计划报批、报备,经审核未纳入年度计划的,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将不受理其当年度因公临时出国(境)申请。按照《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因公临时出国(境)审批与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申报工作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总体要求
各学院、校属各单位分党委、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管外事的主体责任,根据出访任务的重要性和时效性合理安排团组和人员,坚持“因事定人、人事相符”的原则和“限量管理”规定,坚持“量化管理、硬化审批、优化服务、强化问效”的原则安排因公出国。
因公临时出国(境)安排应更好地为学校对外合作和专业学术交流服务。各学院、校属各单位制定因公临时出国(境)计划,要牢把“四风”红线关,严禁安排一般性“考察”团组,杜绝无关人员搭车出国、照顾性出国现象发生。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国际学术交流,单位与个人的出国批次数、团组人数、在外停留天数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。
二、报送范围
凡因公(包括团组和个人)赴国(境)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、培训、研修、学术交流、访问等时间在一个月以下的,且使用事业单位经费(含科研经费)的均纳入因公临时出国(境)管理。
三、 报送要求
1. 各单位需认真填写《2020年度因公出国任务计划表》(详见附件)。该计划表将作为校内审批的主要依据,请完整、准确填写。
2. 如使用科研经费因公临时出国参加学术活动者,需学校科研部门提供经费预算证明材料。
3. 其他支撑材料。
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,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,经学校党委审定后,报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。
三、报送时间
各单位请于2019年12月5日前,将《2020年度因公临时出国(境)计划申报表》、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,电子版发送至274992311@qq.com逾期不再受理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国际交流合作处 臧金灿 王婧
联系电话:0371-86179263
报送地址:龙子湖校区图书馆 601室
国际交流合作处
2019年11月26日